如果僅僅如此,哪怕“違法違規”,至少出于公心,“要實現干部的階梯化”也沒錯,無可厚非。可那也要老、中、青結合才構成梯隊,你將超過52歲的副科級、科級干部“一刀切”全趕走,也不構成“梯隊”啊。再說,難道市委領導就不考慮,行政開支,公眾負擔嗎?現然,這個“理由”是存疑的。但真正讓人民群眾最為擔心的事,是否夾雜個人“私利”,“掛羊頭,賣狗肉”。借此“理由”來達到個人的真正目的,在這就不一一佐證,因此類事而引發的腐敗。
最后,讓我們黨的領導干部,真正做到想為廣大人民群眾所想,思為廣大人民群眾所思,“先天下之憂而憂,后天下之樂而樂”。腳踏實地,真正把人民帶到富裕型小康的大道上,把干部帶到清正廉潔的正道上,才無愧于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

















